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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1章 满汉全席当诱饵[3/3页]
为一个相关从业人员,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,只要他们不是公家单位的人,那金四就没有罪。”
“就算不是公家单位的人,张三也有罪,他妻子属于从犯或者共犯。”
“哎哟,相关从业人员???想不到还有律师大大过来看直播呀。”
“既然大神都出来解答了,那我还有一个问题,金四虽然在和张三老婆发生故事这件事上不构成犯罪,那他滥用职权给张三升职难道也不构成犯罪吗???”
“这个..........”
“切,还以为你有多厉害呢,也不过是蜡枪头,中看不中用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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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好了,我来给大家讲解一下前面的分析,这个案子比较长且案情有些复杂,所以你们有的地方搞不明白是正常的,我最开始也想不明白,后来才慢慢琢磨透的。”
“能有同行来看我的直播是我的荣幸,大家不要攻击他们,要尊重每一个人。”
“张三构成敲诈勒索罪,张三妻子是同犯,这个还有人不知道原因吗???”
“看来还是有的,那我就来解释一下。”
“首先,这个事情是张三一手策划的,目的就是为了得到升职和金钱,所以这件事情从开始到现在,完全属于敲诈勒索。”
“他的妻子,为什么是共犯或者从犯,是因为她完全是自愿参与到此事里面的,对事情的经过和结果都是完全知情。”
“金四是没有罪的,他只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,虽然吃到了比较美味的诱饵,但也因此付出了极大的代价。”
“对于金四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,这个是不构成。”
“因为金四是受到胁迫并且他本身就拥有设立相关职位的权利。”
“这就好比说,你去吃饭,有权利决定是先吃汉堡还是先吃薯条。”
“但如果是别人请你吃饭,让你叫两个不错的朋友,但你借着这个机会,叫了很多只有你自己认识的朋友,这样才算是滥用职权。”
第171章 满汉全席当诱饵[3/3页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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