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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5章 三条大纲与赋税事宜[3/3页]

  这些奏牓转给徐彦若,让他与杜让能互相商议,如何协调民力,既不影响前线战事,又不耽搁京畿农桑……

  再有赋税事宜。

  杜让能已与户部官员拟定赋税数目,并向天子请示。

  包括,按丁男收取“租”,每年税额粟或稻两石;按户收取“调”,每年税额绢两匹,也可缴纳布、麻、绵等;按户收取“户税”,每年税额,依据各户资产不同缴纳二百四十文至四千文不等;按田亩面积收取“地税”,每年每亩税额主粮半斗;按转运里程收取“脚布”,五十里路程内统一定额布两丈,若转运距离超出五十里,每十里追加税额布一丈。等等。

  这基本是复制了大唐立国的租庸调制,而推翻了近百年来施行的两税法。

  在当朝官员看来,站在租庸调制背后的是盛世大唐,而施行两税法的已是风雨飘摇中的残唐,他们出于最朴素的情感,在如今京畿百姓与土地关系稳定的情况下,否定两税法,回归租庸调制,也是自然而然的了。

  而且两税法的提出,本就是为了敛聚国用,以应付外忧内困的时局,是一种应急的策略,其背后弊端层出。

  最典型的,便是两税法“量出为入”的理念,即朝廷提前预算来年度支,再以此来核定来年的税额。如此做法,完全罔顾了百姓的承受能力,只一味依据朝廷所需来向天下百姓伸手,长此以往,结果只能是涸辙而鱼。且每年税额不定,这本身就为贪官污吏劣绅们鱼肉百姓提供了便利。

  再有,两税法淡化了农户与土地之间的关系,变向加剧了土地的兼并,及农户的流失。

  更别说隐藏在两税法背后的榷盐法,便像是一颗恶性肿瘤,既加剧了平民百姓的困苦,也激化了社会矛盾,最终将大唐王朝一步步拖入深渊……

  尽管眼下的两税法存在种种弊端,但李晔显然不愿意开历史的倒车,再来同意杜让能等人回归租庸调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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